台北市地政局將於113年9月下旬偕同相關局處辦理預售屋建案銷售現場聯合稽查,請向貴公司員工宣導,執行業務應遵守相關法令規範。
地政局過往稽查之主要共同性缺失:
1. 銷售預售屋者使用之買賣定型化契約不符合內政部所公告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2. 非使用地政局核備版本契約與買受人簽約,甚有於購屋預約單等類似名目之書面契據,記載保留簽定買賣契約之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受人之事項。
3. 不動產代銷經紀業者未依規定為分設營業處所辦理備查。
4. 營業處所未將經紀業許可文件揭示於明顯處,亦有未於重要文件指派不動產經紀人簽章。地政局特別強調,為使本次聯合稽查作業順行,務請各銷售現場備妥:
1) 已簽訂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2) 定金收據或購屋預約單及不動產說明書
詳情請參考地政局公文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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