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會員朋友注意~~
◈ 預售屋買賣及租賃簽約日落在12/22~12/27的案件,請記得一定要在1/30申報!
◈「預售屋買賣案件」及「租賃案件(透過不動產經紀業居間成交者)」,建設公司、不 動產代銷/仲介經紀業者應於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之日起30日內申報 實價登錄,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提醒,簽約日期在12/22~12/27的案件,其申報登錄期 限剛好落在農曆春節假期期間(112年1月20日至29日),依規定申報期限可延長至1月 30日,溫馨提醒提早申報,避免逾期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