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政府規定將推動性騷擾防治法相關措施,公會及各會員公司應按照政府規定自行設立性騷擾防治自主管理機制,建置屬於自己單位的性騷擾防治措施,同時公開揭示紀錄(請將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及禁止性騷擾貼紙張貼於對外佈告欄或對外網站,並提供相關照片及網址)。
公會已率先完成「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及「性騷擾防治措施自主檢查表」並提供社會局網站〈https://dosw.gov.taipei/)性騷擾防治專區/相關範例下載,供各會員公司參考(有關建置任何問題可連繫公會協助解決)。
社會局特別強調,凡未訂定性騷擾防治法措施,並公開揭示者,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2條規定得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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